為了確立和促進香港作為亞洲首要的國際城市,以及世界級的度假及商務旅遊目的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1999年5月成立旅遊事務署,其主要職責是在諮詢業界及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後,制定旅遊業發展政策,並統籌各個旅遊業建設項目及措施的執行工作。
《旅遊業條例》(第634章)自2022年9月1日起全面生效,為香港旅遊業的監管制度提供法定框架。按照《旅遊業條例》成立的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負責執行旅行代理商、導遊和領隊的發牌及監管工作,並管理旅遊業賠償基金。旅遊事務署負責處理旅監局的內務事宜。我們的目標是通過監管工作提高業界的專業水平,力求維護旅客的權益,提升香港作為友善待客城市的聲譽,並推動行業長遠健康發展。
為了按部就班實踐使命,旅遊事務署須與旅遊業界、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旅監局及廣大市民同心協力,確保作為本港經濟重要一環的旅遊業得到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