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立和促进香港作为亚洲首要的国际城市,以及世界级的度假及商务旅游目的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1999年5月成立旅游事务署,其主要职责是在咨询业界及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后,制定旅游业发展政策,并统筹各个旅游业建设项目及措施的执行工作。
《旅游业条例》(第634章)自2022年9月1日起全面生效,为香港旅游业的监管制度提供法定框架。按照《旅游业条例》成立的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负责执行旅行代理商、导游和领队的发牌及监管工作,并管理旅游业赔偿基金。旅游事务署负责处理旅监局的内务事宜。我们的目标是通过监管工作提高业界的专业水平,力求维护旅客的权益,提升香港作为友善待客城市的声誉,并推动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为了按部就班实践使命,旅游事务署须与旅游业界、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旅监局及广大市民同心协力,确保作为本港经济重要一环的旅游业得到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