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自1997年成立以来,其体育部分一直是资助香港体育发展的其中一个主要拨款来源。此基金根据《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条例》(第1128章)成立,是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辖下的子基金。
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体育部分)目前主要用于支持下述类别的体育项目:
- 资助运动员备战并参与主要国际及全国运动会和不同运动项目的世界及亚洲赛;
- 资助体育总会、体育团体、私人及非政府机构在香港举办国际体育活动,包括「 M 」品牌活动及大型国际体育活动;
- 发展本地足球运动;
- 推动队际体育项目发展;以及
- 其他对于在香港发展和推广体育有重大意义的一次性项目。